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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Time:2023年11月02日 Read:118 评论:0 作者:访客

业主装修房屋必须遵守《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业主入住时应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合约,约定如下事项。①室内装修应不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②不擅自移动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燃气配套设施。③不违章搭建。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④不影响外墙整体整洁美观。⑤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2)业主装修房屋无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物业装修管理审批权限包括哪些?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中的禁止项就是物业装修审批的事项,查看你的装修图纸及装修方案是否有违规。如果有违规事项物业就不会给你通过,如果你不报批私自装修,物业有权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如果有损坏主体结构的违规装修,可能就要吃官司还要赔钱了。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注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标签: 审批  权限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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