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一)加强省标计划立项管理。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省标”)计划项目立项,应符合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改革精神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建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一是要有相关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案例总结报告作为依据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要立足行业管理发展需要,申报项目应征求行业业务主管处室意见,促进技术创新服务行业发展;三是鼓励“走出去”开门编标,构建省内外“产学研用”合作编标机制。
(二)发挥省标推广四新技术作用。省厅将定期编制行业“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推进行业“四新”技术向省标转化。发挥行业力量资源编制省标,支持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应用“四新”技术编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创新技术竞赛和观摩推广活动,对实施超过一年且效果较好的行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经组织论证可转为省标。
(三)加强科技创新项目推广。鼓励各地申报住建部和省厅工程建设科技示范计划项目,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科技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省厅每年遴选一批创新效果突出的科技示范项目,作为行业服务和宣传重点,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和宣传推广等活动,优先作为推荐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等予以支持鼓励。
(四)推进海峡两岸标准互通。鼓励海峡两岸工程技术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以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研究和交流互通,推进城乡居住社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品质提升;支持厦门、漳州、平潭等地区深入开展海峡两岸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构建具有海洋气候特色的绿色城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以及耐腐蚀、高强度等高性能钢筋技术标准体系,并形成一批具有地域品牌的行业技术标准,助推海峡两岸绿色产业创新发展。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11694635119@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