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办理材料🈶: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户口准迁证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11694635119@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