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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是只要影响到正常生活的采光就是侵权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要想透明透光,一是使用玻璃,透明还透光,但价格并不便宜;二是使用一种有机玻璃制品,具体叫什么我忘了(是不是叫做阳光板?),它的厚度大概在1厘米左右,可以弯曲。只是,这个东西透光但不透明的,建议找做阳光房的商家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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